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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教职工外出及返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经校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教职工外出及返穗实行审批制度,具体如下:

一、出国/出境

寒假期间,所有教工非必要不得出国/出境,确需出国或出境的,须经分管校领导/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汇总并报杜小明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国或出境。

二、赴中高风险地区

原则上所有教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须经分管校领导/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汇总并报杜小明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赴中高风险地区。

三、出广东省

1. 中层以上干部在寒假期间需要出省的,须报各分管校领导/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省;

2. 中层以下(含各二级学院副院长、机关各部门副处长/副主任以下的)干部和教职员工在寒假期间需要出省的,须报本学院/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出省。

四、返穗

非在粤教工返穗时须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及广州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相关手续报备工作,并在征得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返穗。返穗后填写《当日从外地返穗教职工或亲属情况登记表》交至所在单位,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留存。

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出境/出省或返穗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所引发的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另: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多运动、少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如有不适及时就近就医。

联系人:胡杜泽,电话:15914376096。

 

 附件:1.寒假期间外出审批表http:/uploadfile/2021/0111/20210111095205919.docx

  2.当日从外地返穗教职工或亲属情况登记表 http:/uploadfile/2021/0111/20210111095459476.zip

                              

   

人事处

     2021年1月5日